关于《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》(征求意见稿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,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我们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,制定《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》(征求意见稿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5月17日,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: 1.电子邮件:songzhitao@shandong.cn; 2.自动传真:0531-82669895; 3.邮寄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。
附件:《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》(征求意见稿)
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5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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