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参与山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管理,引导供应商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,我们制定《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5月29日,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:
1.电子邮件:songzhitao@shandong.cn;
2.自动传真:0531-82669895;
3.邮寄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。
附件:《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
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
2020年5月22日